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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简章

发布时间:2022-02-24 13:02     浏览量:1678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人员,派遣至重庆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工作。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办公室岗位1名(负责文秘会务、文书档案、后勤保障、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

工作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60号(重庆北站南广场旁)。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二)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取得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学习能力,能熟练操作编辑计算机。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踏实肯干、认真负责;

(五)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3月4日。

2.报名人员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附后),发至cqshflzx@qq.com电子邮箱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应当真实、准确。由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由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对初审通过人员组织面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面试时应考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面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的综合文字、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及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情况,择优提出拟政审考察人员报请中心支委会审定。

(三)政审

政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原则上不复查。

(五)聘用

根据政审、体检情况,经中心支委会研究审议后,提出聘用人员名单,委托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五、服务期

聘用人员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最低服务期限1年(含试用期)。

六、待遇

1.工作期间提供早午餐。

2.聘用期间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年终奖构成,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

3.其他参照中心相关规定。

七、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参选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简章由重庆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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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人员报名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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