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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机关临时用工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3-02 16:22     浏览量:1586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聘用人员用人机制,根据《大渡口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渡人社发〔2018〕8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镇机关聘用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镇机关临时用工人员7人(均为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机关科室文秘、信息、后勤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具有重庆市户口,热爱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热心公益事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未受开除处分、不属于失信人员;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能熟练应用office,尤其是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3.年龄36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5.曾受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含电脑操作考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3月2日(9时—17时)。

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410室(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街67号)。

3. 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

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8939703。

(二)报名资料。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2022年跳磴镇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笔试和面试。

1.经过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电脑操作考试)时间:2022年3月4日10时,地点:跳磴镇人民政府411会议室。

2.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电脑操作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论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并征求公安等相关单位意见,作出考察结论。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临时用工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临时用工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原则上签订3年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临时用工人员收入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性工资+福利待遇构成。临时用工人员按规定参加工会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享受伙食补贴和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大渡口区跳磴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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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跳磴镇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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