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医疗卫生队伍,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和国(境)外医学院校招聘500名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享受广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2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简介》(附件1-1至1-12)。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需求表,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宣讲
本次招聘将视情况举行现场或网络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在线答疑等。
宣讲时间2022年3月9日至3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2022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2年3月8日8:00时至3月14日17:00时。
(四)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系统会不断更新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前,考生可修改报考岗位,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上传附件: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4)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说明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岗位要求所需的材料,招聘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24日8:00至3月25日24:00。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地点设在广州,具体地址按准考证为准,笔试及面试日程安排紧凑,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拟于2022年3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延长报名后,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限定招聘博士学位的岗位及招聘专业列入《广州市卫生健康行业2020年度短缺专业目录》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免笔试且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不参加笔试,不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学位要求为“学士”或“硕士”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将上传至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合格者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没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免笔试的岗位以主考官打分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其他岗位则以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八、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有其他规定的,以招聘单位说明为准)。
2.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承诺在聘用后的两个年度内取得相应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十一、递补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防疫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方可参加招聘。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二)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期承诺。
(三)考生应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对于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应承诺通过2022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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