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共青团新建区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青年事务工作者1名,为编制外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等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工作以来曾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4)有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青年事务工作者1名,性别不限,年龄为30岁以下,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吃苦耐劳、积极向上,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擅长编辑文字材料;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学校团务、学生会经历或从事文秘工作经验等的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1920005792@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791—83704295
(三)资格审查:本单位将于3月20日前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安排:资格审查完成后,将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所需纸质材料,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表现择优录用。
(五)面试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携体检报告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基本工资的80%。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每月缴纳相关保险后实发工资2600元、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