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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7 14:49     浏览量:966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6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四)法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20日。

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hcfyzgk@126.com。

报名材料: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法官助理面试前需进行笔试;书记员面试前需进行速录技能测试,即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三)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工资待遇

法官助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书记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cfyzgk@126.com

联系电话:政治部 0779-3930665、3930663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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