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伍家岗区集体协商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一、聘用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做到“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拥护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性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二)业务水平。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知识,熟悉工会和集体协商工作。
(三)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参与和指导协商谈判的实践经验。熟练使用电脑、互联网办公。
(四)年龄要求。优先选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且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二、聘用名额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一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9日-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伍家岗区中南路36号)
联系人:卢伶俐 联系电话:6359115 13986771249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聘报名表》,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程序
依照聘用条件,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由区总工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初选、审查、面试及综合考核,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职责
(一)协商指导。对伍家岗区所属企业集体协商全面指导服务。对50人以上的企业每年都要开展集体协商指导服务。选择难度较大的企业实行全过程指导,每年全程指导不少于3家。针对集体协商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协商,及时汇报区总工会,整合资源,促进问题解决,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督查检查,每年向区总工会提交整改建议书,协调区总工会督促基层进行整改落实。
(二)培育典型。要选择具有示范带动性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典型培育、树选和推广工作。每年指导培育市级以上集体协商典型不少于1个。每年撰写不少于一篇集体协商典型案例。
(三)质效评估。指导员负责集体协商质效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施工作,组织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行业)开展质效评估,规范代表产生、协商准备、议题确定、协商过程、审议通过、审查备案等程序,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管理网络。建立全区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数据库。负责并指导基层录入在协商要约、协商准备、正式协商、审议通过合同文本(草案)、审查备案、履约监督过程中产生的影像、文字轨迹资料及合同文本等。
(五)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不少于 60 天,记录工作日志,区总工会留存备查。
(六)组织培训。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及以上总工会培训班,并协助区总工会适时举办企业(行业)集体协商代表培训班。
六、劳务费用
根据聘用协议支付劳务费用。
七、续聘与退出
(一)聘用期满且符合聘用条件的,重新签订聘用协议。
(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因身体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工作的,可提前终止聘用协议。
(四)聘用期内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工作调度、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损害工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辞退。
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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