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党组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本次县人社局下属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5名、事业身份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见《2022年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县在编在岗的人才库符合条件人员及单位党委(党组)推荐人员。
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须为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机关(参公)单位一级科员及以下。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须为在编在岗机关(参公)单位一级科员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须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4.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为1986年3月8日以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新入职(正式入编)没有服务期的教师、医卫等人员在本岗位服务未满五年的;
8.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3月8日。三、报名程序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咨询选调单位,并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743--3221183。
(四)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六)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档案专用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或转岗登记表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近三年考核表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所需的具体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指正式入编后的工作经历;(由所在乡镇、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6.有关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报名时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8.报考人员为党委(党组)推荐的,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党委(党组)公章的推荐材料;
9.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职位计划尚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个别职位如确有必要,报经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社局五楼人才开发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县人社局五楼人才开发股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4月6日-8日。
笔试时间:2022年4月9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分值100分。报考“文秘职位”的笔试内容为《申论》,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五、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计划选调人数的1:2比例,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经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仍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者的笔试分数必须为60分及以上。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后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降低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拟选调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递补1次,递补必须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对象中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实行等额考察。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时,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职位匹配度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果及拟选调理由报县人社局研究后方可确定拟选调对象。九、公示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考察合格的拟选调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和转任(调动)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对象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审批后,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回原单位工作。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43--322118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43--3221503(中共凤凰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十一、有关要求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现象。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开选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公开选调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由中共凤凰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在选调各环节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