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年轻干部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优秀专业型人才到我区干事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职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雇员职员80名(详见岗位表),全部为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我区在职雇员职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在我区历次雇员职员招聘考试中,入闱体检后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人员;
12.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主动辞职后,未满五年的;
1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以高于岗位最低学历条件报考的,报考使用学历也应当为全日制学历(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在报名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方能报考。
2.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3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
4.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人社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如“2年及以上”指截至2022年3月12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需供相应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具体为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明确表明工资的银行流水),或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有社保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除需提供上述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外,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具有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直接作为工作经历佐证依据。
(五)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报考人员须做到诚信报考,如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加分项设置
1.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在我区工作满3年后,参加雇员职员招聘考试,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每超工作年限1年加0.5分(即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在我区工作满4年加0.5分,5年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3.5分。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
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在报名基础信息初审环节进行审核和登记。
四、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两类,一类为文稿写作岗,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A卷);一类为其他岗位,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B卷)。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定其他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9:00—14日17:30,报名网站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员考试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888)(同时支持电脑端、手机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员考试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888),进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点击“考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员考试报名表》,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选择报考科目并提交网上照片审查。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
2.基础信息初审。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基础信息初审等待队列。基础信息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名时间结束后,基础信息初审截止至2022年3月14日20:00。基础信息初审由区人社局分配审核账号至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考生符合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加分条件的,各用人单位信息初审时需进行审核(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籍备案表),并做加分登记。其他考生的基础信息初审主要审核考生资料完整性和考生基本信息,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通过基础信息初审后,需打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通过基础信息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员考试平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不再组织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注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2年3月18日9:00开始)登录招聘考试网(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888)在线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并上传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扫描结果截屏(样式参见附件3)。成功上传扫码结果的考生可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未进行健康申报和上传“两码”扫码结果的,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刻意漏报或瞒报健康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笔试试卷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A卷),一类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B卷)。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地点:设在赣州经开区(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区党工委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统一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加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照以上第三款规定进行笔试加分,笔试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5.其他事项:阅卷、笔试加分结束后,从考生笔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选比例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员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低于1:2时,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将牵头组织各用人单位于2022年3月27日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具体为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明确表明工资的银行流水),或者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有社保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除需提供上述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外,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具有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直接作为工作经历佐证依据。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入闱面试名额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未入闱面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进行一次递补,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最低可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低于1:2时,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递补入闱面试名单、调减或取消岗位录用计划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03〕53号)组织实施。
2.总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1.入闱体检名单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2.区人社局将对入闱体检、考察人员采取函调、外出考察等形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考场平均分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职的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的雇员职员关系放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员根据招聘录用的岗位分配到区直(驻区)各单位工作,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
(二)享受《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发〔2017〕21号)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字〔2017〕32号)规定的人才政策。
(三)薪酬待遇具体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详情可查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电话:0797—8377106;
七、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3)。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请考生尽量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省内考生避免离开本省,尽量减少流动,减少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省外考生安排好个人行程,避免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影响考试;
2.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况。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或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所有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试人员。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3.其他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需安排的。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调整考试时间。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8377106;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