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重要培养基地,是中国政府倡导成立的“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地。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行政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行政人员4人,招聘岗位及要求具体如下
部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纪委办 | 内控内审 | 1 |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 | 硕士及以上 |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应届毕业生;3.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教务二处 | 教务管理 | 2 |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 | 硕士及以上 | 1.应届毕业生;2.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3.通过CPA全科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4.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GRE或GMAT高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
后勤管理处 | 采购及管理 | 1 | 法学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 本科及以上 | 1.应届毕业生;2.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备注:专业具体内容详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请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时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及英语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hr@xnai.edu.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或将复印件邮寄到我院(邮寄材料封面注明“应聘”)。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8日。
3.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如未达到3: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拟于4月中上旬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2.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心理健康等,包括半结构化面试和心理测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3.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应聘者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提出复检申请,在第一次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组织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经学院领导班子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在学院网站对拟聘用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本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确保填报的联系电话在应聘全过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查阅。
(四)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任一环节的应聘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动态调整之中,招聘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相关安排的,将在学院官网公告,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应聘材料接收邮箱: hr@xnai.edu.cn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邮编:361005
咨询电话: 王老师 0592-2578100
林老师 0592-2578082
监督电话: 严老师 0592-2578097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