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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阳大学博士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8:46     浏览量:1878

一、学校简介

沈阳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并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建立的奉天实业学堂和

1906年建立的新民公学堂。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开设本科专业69个,各类在校生1.7万余人,校友会2022中国大学排行榜位居187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近年来通过引培并举,倾力打造了一支学术精湛、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积极奋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十四五”期间,为满足学校重点学科、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全方位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高层次人才,沈阳大学愿与优秀的你共创未来!

二、招聘对象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教学、科研素养。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3.具有博士学位或2022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国外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三、人才待遇

1.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按《沈阳大学教师校内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沈大校发[2020]4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层次兑现校聘四级岗,第二层次兑现校聘五级岗,第三层次兑现校聘六级岗。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的人员按《沈阳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沈大委发[2018]37号文件)兑现相应的层次待遇,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

3.安家费

依据《沈阳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沈大委发[2018]37号文件),对新入职博士给予相应待遇和政策支持,第一层次: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5万元;第二层次: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费8万元。

第一层次:

具体条件:业绩成果突出、学术水平较高的海外留学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或艺术类专业博士;国家“双一流”高校或学科毕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基金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被引或SCI(一区)论文1篇;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第二层次:

具体条件:国家“双一流”高校或学科毕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SSCI、A&HCI论文1篇;SCI(三、四区)、EI(期刊)、CSSCI论文2篇及以上;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

4.科研资助

新入职博士可优先申请进入沈阳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期间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省、市给予的在站资助共计32万元。

5.生活补贴

按沈阳市人才政策文件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职博士,经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可享受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2500元(共计9万元)的生活补贴。

6.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资助

对在海外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来沈创新创业留学归国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工作满一年,可申请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资助,经市人社局择优评选,给予15万元的奖励资助。

7.住房补贴

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由市相关部门提供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A、B、C、D类)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贷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可按缴存基数上限缴纳。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沈阳大学网站(http://www.sy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全年报名,分期考核。

(三)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各学院,并向所应聘学院提供下列完整材料:

1.《沈阳大学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

2.个人信息

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硕博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归国需提供留学人员归国及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证明),教学、科研经历等;

3.学术代表作

提交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代表作(含论文、著作、专利、艺术作品等);

4.主持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

5.其他可证明教学、科研水平的材料(以上2-5项相关材料需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姓名+应聘专业)。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自然条件、学术特征与岗位适用度及基本学术素质,重点审查学术方向和学术水平与能力。

(五)面试考核

依据《沈阳大学博士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组织进行。

面试考核主要包括试讲考核及综合评价。

试讲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双语)方法与能力、专业知识、岗位专项技能等。

综合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业绩、岗位符合度与发展潜力及答辩环节综合表现。

试讲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按1:1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考核时间分阶段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需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学校将对其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沈阳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博士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沈阳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电话:024-62268602,024-62266775

招聘邮箱:sydxrs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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