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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3 16:30     浏览量:2338

公考辅导,考啦真好!


为加强万柏林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站(以下简称“两站”)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并人社发2011131号)、《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两保”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并政办综2017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促进“两站”工作为目标,不断提升“两站”队伍素质,推进我区“两站”工作的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两站”专职工作人员81人,其中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44名,城镇低保工作人员37名(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万柏林区常住城镇户口(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报考时可不受户籍限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不限户籍条件

1、“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专门岗位”仅限服务地是万柏林区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服务地是万柏林区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专门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时不受户籍限制。

3、服务地是万柏林区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岗的人员报考“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专门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时不受户籍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5、考生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聘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两站”工作人员全部为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社会保险、工作经费等与社区委员执行同一标准,并同步调整。

五、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网址www.wblrs.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万柏林区政府网站(www.sxtywbl.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页面。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2月2日9:00至12月6日17:00期间登录报考网站,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12月6日17:00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12月6日17:00至2018年12月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4以上,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4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8日17:00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31日起,可通过万柏林区政府网站链接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六、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社保、低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公共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笔试为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可在万柏林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由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即原就业失业证,如无此证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学历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如开具证明确有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符合“服务地是万柏林区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解除合同的,需提供社区出具(盖章),经辖区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证明原件。

以符合“服务地是万柏林区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岗”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社区出具(盖章),经辖区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证明原件,证明须写明年度考核结果和目前是否在岗。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公开招聘领导组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中,若应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作答时间为8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对问题综合判断、逻辑分析、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2、总成绩的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体检人员确定。

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进行认定。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公示

按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分阶段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六)审批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区人社局、民政局审核备案。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机构工作人员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分别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区人社局和民政局分别备案。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温馨提示:因网络可能拥堵、不稳定,建议考生错开上网高峰时间及时报名,避免因最后一天出现网络拥堵而造成无法报名的情况。

3、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万柏林区人社局:2363312    2358185

万柏林区民政局:6060912

 

附件:2018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万柏林区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和           

城镇低保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81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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