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大学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俞秀松、林基路、杜重远、祁天民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25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岁及以下的,即1991年3月10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3月10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1年3月10日(含)后出生;岗位年龄需求详见附件一。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应聘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同志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九)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5);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博士、硕士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六、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18:00-2022年3月25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hr8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并按照提示上传各类扫描件。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8582230。
(3)网络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4.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交学位证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
5.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统筹,各用人单位具体执行,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的通知公告(页面中间右侧位置)。
九、考核
所有岗位(A101-A123、B101-B110)均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具体事项网络报名结束后,将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考核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核环节。考核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笔试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考核当日,入围考核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考核环节按照岗位性质,由用人单位采取试讲、实际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选一项或者多项组合进行。
4.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由高到低择优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5.考核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十、体检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人选放弃或体检未通过,资格可顺延至后一位人选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
十一、考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858193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大学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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