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航海学院、理学院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共计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体学历资历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八)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条件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理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工作待遇
税前工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3500元/月;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人员4000元/月。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17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理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扫描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最多申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劳务派遣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9213、84723931
2.应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