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道路运输管理系统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法〔2019〕175号文件)、《文山州道路运输协助管理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文运党发〔2020〕1号)、《文山州道路运输管理人员招聘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需要,经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协助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2名。
岗位:参加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详见《富宁县道路管理局招聘2名协助管理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2.在富宁县有固定住所,年满18至35周岁,具有高中(或者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能适应正常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身体裸露部位重大疤痕,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男性身高1.65米;裸视4.8以上,无明显纹身(参照征兵标准执行)。
5.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政法学院类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
2.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有驾驶技能的(C证以上)优先招聘。
3.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三)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个人品德差,有不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和其他影响重大社会公德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山州道路运输协助管理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文件精神,协管员人均月工资总额不高于4500元,其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150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不低于1350元)+工龄工资+五项法定社会保险+绩效(包含:工作业绩、工作岗位、考勤、出差、加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薪酬全额发放,试用期间正常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76—6125001。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工作日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二楼安全监督与政策法规宣传股办公室。
(四)报名流程
报名人领取《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协助管理人员报名表》《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政审表》等两份表格,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明。
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全日制高中学历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助管理人员报名表》《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政审表》;
5.本人征信报告;
6.符合优先聘用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及政审
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信息和所附相关证明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文山州道路运输协助管理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名单在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张贴公开公示。
五、招聘流程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需带加盖派出所的身份证明)。
(一)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考试内容为道路运输管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等。笔试总分前四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根据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三)体检
体检时间由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执行,体检在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是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文山州道路运输协助管理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纪律、个人征信情况。
(五)公示
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拟聘人员在富宁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报考人有举报,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在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重新续签聘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招聘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为7天。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人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若因报考人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公告由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6-2192874;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举报电话:0876-2131539;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举报电话:0876-6122371。
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