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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15:35     浏览量:1112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门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江门市民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江门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下称“双百工程”)督导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江门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4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当地社工服务站(点)实地专业督导工作,每月至少应在每个站点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协同一线社工共同面对服务对象,开展社工服务。

(二)协助社工站做好“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培育一批稳定的、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和理念,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工作,确保“双百工程”有关政策的落实。

(四)服从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的工作安排。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社会工作实务经验不少于5年。

5、有进取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行动研究和执行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以及我市“双百计划”督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督导人员薪酬待遇按照 “双百工程”督导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人均综合保障经费13万元(税前,含薪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差旅、交通、办公、绩效等费用)。

(二)专业待遇:享有民政系统的专业培训。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录用、递补与调剂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江门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方予认可。

3、本人获得奖励、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到邮箱(2938400508@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

(二)资格审核

江门市民政局按照招聘要求,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范围。

(三)笔试、面试

1、采取现场笔试、面试的方式。时间:2022年4月8日。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2、应聘人员面试前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入场时须出示“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面试对象,不得进入面试现场。

3、应聘人员在面试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空缺名额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名单公示

对体检达标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安排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咨询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0-386056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江门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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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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