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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宣城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15:59     浏览量:1431

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计划为广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如下,具体岗位为广德市公安局各基层单位: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性别

专 业

广德市公安局

勤务辅警

01

48

不限

大专及以上

(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勤务辅警

02

2

计算机类、中文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体能标准放宽,身高在1.65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辅警工作;

2.广德市户籍;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身高不低于1.70米;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残疾、无狐臭、无传染性疾病;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2017年3月以来在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清退的;

9.有精神病、癫痫、梦游、癔症、忧郁症等病史的;

10.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特殊情形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报考辅警的,笔试成绩加3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考生身高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持安康码进行登记,出示14天行程轨迹,安康码显示为绿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一份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现场需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3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40-16:30。

报名地点: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满分120分。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事政治》、作文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六、体能测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达线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

测试标准: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报考岗位代码02的考生,体能测试标准放宽限制。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达标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入围体检人数不到1:1的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成绩相同的,以党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顺序确定)。笔试成绩最低不得低于60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体检与考察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相应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签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广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工资待遇。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十二、其他事宜

根据实际,需要面试的,另行通知。具体岗位分配将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

0563- 6075122广德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

监督电话:

0563-3373023 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563-3372358 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宣城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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