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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9 0:15     浏览量:1374

因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史,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加班。

4.具有较强电脑办公技能。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屏山中学后门屏中商住楼6楼),联系人:梁冰山,联系电话:15984466121。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开考比例1:2

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本次招考取消。另行组织招考。

(二)文化技能考试(总分100分,文化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文化考试50分,电脑操作技能50分。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技能测试前4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文化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五、政审考察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

六、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拟聘用人员出具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如出现拟聘用人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可依排名递补。

七、待遇及管理

由县住建城管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地点在县综合执法局,接受县综合执法局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再定是否续聘),工资待遇按县委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城管人员工资标准)。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本公告由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电话:0831-5636777)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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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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