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管理暂行规定》(渭职院党发〔2017〕19号)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和工作实际,拟公开招聘10名专任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职数
(一)护理学院:护理或护理学职数4个
(二)师范学院:学前教育或学前教育学职数3个
(三)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方向)职数2个
(四)机电工程学院:车辆工程或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职数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为所公布专业。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学院)。
(四)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28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0年3月28日之后出生)。
(五)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公示、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除报名外的其他各项招聘程序时间另行通知。
四、应聘材料
(一)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表);
(二)个人简历;
(三)其他应聘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的扫描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一)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3月28日08:00至2022年4月1日18:00前将上述应聘材料发至邮箱wzyrsclzk@163.com。应聘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发送主题请按如下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最高学历”。
(二)对于应聘材料初审通过的人员,将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一)采取笔试、面谈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谈试讲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重在测试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通过实践操作,重在测试专业基本技能和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 3的比例,确定人选。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70分以上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三)笔试、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谈试讲成绩3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的比例核算综合成绩。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若综合成绩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七、心理测试
进入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如有潜在心理问题不予聘用。
八、体检
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将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限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九、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我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渭职院发〔2017〕19号)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3-3033128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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