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和《贺州市村党组织建设“头羊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充实麦岭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麦岭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共1人。
(二)选聘职位:麦岭镇行政村(社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员,原则上在村(社区)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好相关工作。
(三)聘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
二、资格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三)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八)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2年3月14日至3月25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邮箱:gxmlzf@163.com。在3月14日0:00至3月25日24:00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2021年选聘行政村(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gxmlzf@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察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截至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察与体检(2022年3月30日前)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进行面试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奖惩证书、最高学历证书等,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通过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需自费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聘用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与县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3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由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给予岗位补贴3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五险)。
(二)表现优秀者可竞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建工作组织员任职期间经历计入在村(社区)任职工作经历。
(三)选聘上岗后,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地党组织。
七、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对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中共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4-7926189。
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