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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到金堂县人民法院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4:31     浏览量:1465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2名,派遣至金堂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12名,其中法官助理8名、书记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法官助理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C类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时具有1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3月18日,应聘时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2.书记员岗位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3月18日,应聘时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截止2022年3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获取并填写《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应聘者以电子形式填写《报名表》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应聘者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前往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地址:赵镇观澜国际二栋二单元三十二楼五号)。

法院咨询电话:028-68611415

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8-84926189、15928980391(涂女士)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须持以下材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表原件1份;

(2)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历筛选,电话通知进入笔试的应聘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

(四)笔试

(1)笔试考试分为纸笔考试、听打技能测试;报考法官助理职位参加纸笔考试,报考书记员职位参加纸笔考试、听打技能测试。

1.纸笔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包含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等。

2.应聘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至1:2开考。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法官助理纸笔考试100分,书记员纸笔考试60分、听打技能测试40分。

(4)笔试加分

1.对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对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对法律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对具有应聘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实习)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对取得驾驶证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按照1:3,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符合条件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3)应聘人员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等相关内容。

(3)因考生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或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聘用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如经考核,岗位应聘者均未达到所报考岗位职责胜任要求的(原则上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5)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成绩公布后,依据各岗位应聘人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各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金堂县人民法院工作,按照金堂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人员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福利待遇。工资按照金堂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人员薪酬调整办法》执行,单位提供工作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受理监督电话:028-68611392

七、本公告由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公开招聘金堂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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