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高新区华育教育集团玉龙湾学校创办于2016年9月,毗邻5A级旅游胜地千山风景区,是隶属于高新区华育教育集团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教学设施完善,共有中学楼、综合楼、小学楼、实验楼、体育馆五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占地面积5.4万平方米。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鞍山高新区华育教育集团玉龙湾学校校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2.鞍山市公立中学现任正职校长满3年或现任副校长满5年;鞍山市公立小学现任正职校长满3年或现任副校长满5年,且具有中学工作经历。以上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3月25日。
3.具有初级中学(含)以上教师资格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经历并取得合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5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曾获得国家、省、市骨干校长、名校长、领航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荣誉者,可将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25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与选聘
1.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期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影响期内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符合任用条件的。
6.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公开选聘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双休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高新区教育办(鞍山高新区科技路7号,高新区管委会402房间)。联系垂询电话:0412—5216603。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鞍山高新区华育教育集团玉龙湾学校校长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3年考核表、获奖证书、担任学校正副职校长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送交高新区教育办(鞍山高新区科技路7号,高新区管委会402房间)。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演讲答辩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演讲答辩资格或取消录用。
注意事项:报考人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可于公示前提供。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高新区教育工委、教育办、组织办、人社办对报考人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报考人予以公告。经资格审查,按照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与选聘岗位1:2比例进入演讲答辩。如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未达到选聘岗位1:2比例,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入演讲答辩,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聘全过程。
五、演讲答辩
演讲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顺序根据抽签方式确定。满分100分,演讲答辩时间为15分钟(演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阐述自己对校长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与不足;二是陈述自己拟上岗后的工作思路、设想及措施。报考人就考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演讲答辩后,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分数求出平均分即为该竞聘人员演讲答辩得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演讲答辩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经组织考察的人选,提交高新区教育工委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
七、任前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高新区组织办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办,邮编:114000。举报电话:0412—5226928。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3998066477。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高新区组织办。组织办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发现拟任人选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办理试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教育办、组织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办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办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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