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最高院、最高检、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要求, 经征求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意见,决定开展那曲市人民检察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透明、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和对象
(一)招聘数量
此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5名。
(二)招聘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之后至2004年3月31日之前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以及其他不适宜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人员本人需到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
报名地址:那曲市文化中路19号
(三)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需现场填报《那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自行在学信网上注册、下载、打印),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于2022年4月5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4月6日在那曲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到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拟定于2022年4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地点
此次笔试地点在那曲市,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1.理解、分析问题能力及写作水平:时间90分钟,按条理性、理解力、写作水平等情况计分。
2.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时间40分钟,按文字速录速度及正确率计分(藏汉两种文字)。
(四)成绩计算
1.理解、分析问题能力及写作水平总分100分,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总分100分,两科总分2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理解、分析问题能力及写作成绩+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成绩。
2.此次考试不执行加分政策。
3.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于2022年4月18日在那曲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五、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2年4月20日上午10:00开始。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那曲市人民检察院。
考生在候考室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顺序进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候考室和考场将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三)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100 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
(四)成绩计算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标准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于2022年4月21日在那曲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过电话逐一通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相关部门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那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考生同时需向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提供个人征信证明、社区政审证明。考察政审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八、补录工作
1.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
2.补录名单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九、录用及待遇
1.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名单,在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3.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等级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标准为5600元/月;等级津贴按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确定(聘五级300元/月、聘四级500元/月、聘三级700元/月,聘二级900元/月,聘一级1100元/月);工龄工资按照工龄每满1年增加45元执行;绩效奖金1000元/月,其中40%按月发放,60%年终绩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4.聘用制书记员享有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周转房等必要保障。
5.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交纳五险一金。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负责。
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宜,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那曲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96--3823680
举报监督电话: 0896--3995338
那曲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