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幼儿园是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建立的公办幼儿园,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美丽温馨、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具有发展潜力的现代化园所。先后获得扬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市“绿色学校”、市“平安校园示范校”、市“卫生保健合格园”等荣誉称号。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其他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热爱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主动性高,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1日下午16:00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下列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招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375594050@qq.com。联系人:许老师,0514-82075531。
(1)《报名信息表》、个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身份证、工作经历或任职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5)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对未通过初审者恕不一一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3、其他事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考核内容:
(1)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和基本素养,以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要求应聘者自选课题、设定年龄段为7周岁以下、自备教具现场执教一节教学活动。应聘者需提供教案,时间为10分钟。
(2)基本功考核
基本功考核包括弹唱、说、跳、画,有特殊才艺的可同时展示。
①弹唱(幼儿歌曲弹唱)
应聘者在规定的弹唱曲目中抽签,经5分钟准备后现场弹唱。要求旋律准确、歌唱流畅、弹唱和谐,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
②说(讲故事)
应聘者自备故事,要求故事内容生动有趣,适合幼儿倾听和理解。且用普通话讲述故事,时间为3分钟。
③跳(跳舞)
应聘者自行准备舞蹈内容并进行现场表演。要求设计合理,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选手自备音乐和道具,时间为3分钟。
④画(绘画)
应聘者根据提供的主题进行绘画,作品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教育价值。应聘者自备绘画工具,时间为60分钟。
(3)结构化面试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
2、其他事项:应聘02财务人员的考生在面试环节仅考察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聘用;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3个月,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幼儿园薪酬体系标准执行。办结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如因本人离职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配合“扬城扫码通”扫码留痕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扬城扫码通”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无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关联地区显示记录)、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或者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家卫健委发布有国内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低风险地级市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开考前72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附件2)《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彩色打印,手写签名,于领取准考证当天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四、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初审、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电话:0514-8207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