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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2022年卫健系统招聘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3-30 6:55     浏览量:1256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医务队伍力量,经研究,乌拉特中旗政府决定以编外聘用的形式招聘医务人员3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现将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已列入我旗编制外聘用人员;曾经参加卫健系统编外聘用(原政府买岗)考试被录用的,及录用后未上岗或上岗后辞职的。

三、招聘名额及具体条件

(一)基层医师岗5名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拥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或目前已在巴彦淖尔市医疗机构范围内从业满1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非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录取后,按需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

(二)基层护士岗13名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拥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或目前已在巴彦淖尔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从业满1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非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录取后,按需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

(三)检验岗16名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卫生、动物、食品检验等专业),拥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或目前已在巴彦淖尔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从业满1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非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录取后,按需分配到人民医院、蒙中医医院、疾控中心、甘其毛都卫生院,从事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站:http://nmrsrc.ikaowu.com/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9:00—4月5日17:00

咨询电话:0478-5910399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在报名网站确认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即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需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报考基层医师或基层护士岗位的考生,根据要求同时须上传“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相应资格证原件的扫描件。

(5)“在巴彦淖尔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从业满1年以上”岗位的非巴彦淖尔市户籍报考人员,须上传现工作单位工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报考人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须上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

(7)报考人员符合加分政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网上报名成功后(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上传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和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将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在资格审核栏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会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截至时间为2022年4月7日18:00。

(三)报名结果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2.面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结束后,对于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由旗卫生健康委进行调剂,经乌拉特中旗卫生防疫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调剂后的岗位计划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进行公告。

4.打印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初定为:2022年4月8日9:00—18:00。如因疫情等原因影响,确需调整考试安排的,将另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为只进行面试一个环节。

1.面试。

(1)面试内容为相关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试题统一为汉文卷,考生统一使用汉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

2.加分政策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加2分。

(2)“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基层公益岗招募蒙汉兼通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期满人员,加2分。

(3)乌拉特中旗本土大学生扶持计划人员,加2分。

(4)退伍军人,加2分。

(5)凡在旗人民医院、蒙中医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取得PCR实验室培训合格上岗证人员,加3分。

(6)目前在甘其毛都口岸从事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加3分。

加分项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3.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应聘人员成绩在乌拉特中旗卫健委公众号公布。

(五)公示与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拉特中旗卫健委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组织、人社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5.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乌拉特中旗卫健委报到,由旗卫健委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统筹分配工作单位,如出现疫情防控应急情况,随时抽调本批次招聘人员组成应急处置队,赴一线开展应急防控处置工作。超过规定报道时间仍未报到的,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参照《乌拉特中旗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1.体检由乌拉特中旗卫生防疫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补录

1.补录工作伴随考试全过程,如果录取过程中出现空缺岗位,按照公示空缺岗位、公示补录人员等公开程序进行补录工作。

2.如果签订合同后出现空缺岗位,参照本次考试结果,按照相应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公示空缺岗位、公示补录人员等公开程序进行补录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凡考取本次编外聘用岗位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拒绝上岗,则在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统相关编外聘用选拔考试。

(四)凡考取本次编外聘用岗位的考生,需在对应工作岗位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调动。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由乌拉特中旗卫生防疫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公告由乌拉特中旗卫生防疫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乌拉特中旗卫生防疫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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