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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11:44     浏览量:1762

为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公开招聘2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靖安县消防救援队伍;

4、驾驶员5人(男性、汽车B2照及以上)、战斗员21人(男性),以上人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年龄在18-35岁(1987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出生)之间;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灭火救援、消防监督、消防宣传等技术专长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7、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求24小时驻队,每月休假6-8天(试用期内不安排休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包吃包住;

8、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承担全县各类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防火宣传,包括地震、水旱、气象、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等灾害,以及火灾事故、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群众遇险、社会救助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四、招聘工作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照片1张、学历(位)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上需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材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4、电话通知报名通过的考生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靖安中学体育场;

(3)测试项目:15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占20%)、单杠(占10%),满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见附件1,体能测试所有项目按照高分递减的原则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1)时间:电话通知

地点: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及所报特长相关问题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计算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2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包括

(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具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车辆;

(3)持有汽修、厨师、水电、注册工程师、记者证等国家相应证书的;

加分项目为在总成绩基础上每项加2分。加分项目需在报名表特长栏注明,并在面试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如遇总成绩同分情况,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格检查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名,遇递补拟入围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顺序递补。

(五)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对拟聘用对象依据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六)公示

按照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在靖安县政府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需服从大队对具体工作岗位的安排。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由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将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日常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业务技能达到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工作采取24小时值班制,双休遇特殊情况将进行休假调整;

4、休假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集中食宿,并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36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起薪4500元,每月发放高危补助800元;实行量化考评制度,根据每月体能考核、日常表现等内容进行量化,对应当月工资进行增减;担任班长、副班长、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和被装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参加测试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并主动向考官出示证件,若发现代考或作弊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当场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站 长 严俊峰 13767500119

指导员 蔡定康 17879594077

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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