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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12:26     浏览量:1394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学生管理员1名、环境卫生保洁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专职学生管理员岗位1名;

2.环境卫生保洁员岗位1名。

(二)岗位基本条件

1.男女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8.具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9.心理、身体健康;

10.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类

工作

地点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与说明

专职学生管理员

根据工作任务机动安排

1人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甘于奉献。遵循中职学生的成长成才规律,能协助学生科和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安全稳定、德育考评、奖学金评定工作等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学生科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负责教室、宿舍及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与管理工作;协助团学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退伍军人和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着优先。

环境卫生保洁员

根据工作任务机动安排

1人

不限

不限

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甘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绿化管理能力,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生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1日,逾期视为无效。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楼人事科(419)室(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联系电话:0691—2148190(张老师、岩老师)。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规格2.5*3.5)蓝底正规照2张。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报名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及考生报名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履职能力,面试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面试考核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通知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安排考察组派专人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承担),到公安部门进行毒检。派专人审核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征求违法犯罪情况,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sbnzy.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设定1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

专职学生管理员岗位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环境卫生保洁员岗位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中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0191。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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