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是2018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和田地区行署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盛产美玉的和田市玉龙喀什河畔。
学校内设校医务室,承担预防保健、卫生健康、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务室合同制医生2人、护理人员3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医师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
全科医师。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4)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持有执业医师证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8)基本功扎实,能完成常规工作,有急诊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9)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与病人良好沟通的能力。
(10)男性年龄不高于50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年龄不高于4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11)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护理人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临床护理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6)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护士执业证。
(7)基本功扎实,能完成常规疾病护理及日常工作,有急诊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8)工作认真负责,与病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9)年龄不高于40周岁。
(10)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工资待遇
按照“同岗同酬”原则,本科生8000元左右(单位所承担的五险一金、个人所承担的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填写《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打包在同一个PDF文档中,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964646836@qq.com,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医师/护理”(例如:张三-医师,李四/护理)。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所需岗位招聘条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员,请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官进行面试,面试组由相关面试专家5人组成,学院纪检人员在现场全程监督。考官通过提问与交流的方式,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状况、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符合要求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拟录用人员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到和田地区医院西分院参加体检。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批准后可在地区医院西分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学院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师德师风和工作能力考察。考察期满,用人部门出具考察鉴定,考察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公示
经和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监督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17690359793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遇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利用相关渠道及时进行公布。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未尽事宜,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宋老师
联系电话:0903-6867266
18099720003、13076071073(微信同号)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