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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4-07 7:46     浏览量:167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聊市科发〔2017〕1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的,所在单位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2年以上聊城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公开选聘岗位(附件2)。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或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公开选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9:00-4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7日11:00-4月9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nky.com/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月7日11:00-4月9日12: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打印材料

初审通过人员须下载打印《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笔试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自愿到聊城市农业科学院人事部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

1.公开招聘岗位

(1)综合管理1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财务和会计专业知识等。

(2)综合管理2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农业英语专业知识等。

2.公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自愿到聊城市农业科学院人事部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凭《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笔试结束后,由聊城市农业科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另行通知。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官网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635-6050172 

监督电话:0635-6050170

聊城市农业科学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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