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条件,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五)年龄要求: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4月7日(含)以后出生”。
(六)凡报考220101岗位的2020年(含)以前的历届毕业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或2021年执业医师资格证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单;报考220102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检验技师资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8、在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未结束或其他不宜报考者不得报考。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中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布,面试具体时间、成绩等信息在太湖县中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医院网站:http://www.ahthzyy.cn/;微信公众号:thxzyy1992)。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医院招聘工作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7日17:00(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thxzyy@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并提交《太湖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报名审查表须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学生证等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3)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格式JPG)。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
(4)凡参加线下体检等程序的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自觉佩戴口罩、
申领“安康码”、测体温、不聚集、提供近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5、要求:报名人数应大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报名人数小于招聘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二)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网络视频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等。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
1、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录取人选,
如最终成绩相同,则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聘用资格,并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高于同岗位招聘人数。
六、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中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一经录用,医院为其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解聘。
招聘工作由院纪委全程监督,接受上级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6-4185032 13955621129(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13696629557 (监察办公室)
太湖县中医院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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