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报考辅导员岗位(岗位12至岗位15)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学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校、学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院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基准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4月9日09:00—4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9日09:00—4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4月9日09:00—4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4月9日09:00—4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4月9日09:00—4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公告通知”栏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12至岗位15)应聘人员须在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
2.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4月3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复审工作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在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提前发布通知。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社会人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12至岗位15的考生还须提供第(1)项及第(2)项或第(3)项中的一项: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
(2)学生干部经历: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其他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二)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提前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试方式视岗位而定,具体如下:
岗位1至岗位11考试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岗位12至岗位15考试方式: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笔试:主要测试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心理测试:考试内容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在试讲、笔试、心理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考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进行公布。
4.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仪态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岗位1至岗位11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岗位12至岗位15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或笔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3
联系人:戚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财政厅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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