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现面向社会为我院医学美容科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聘用制临床技师。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已经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聘的范围。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岗位和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名额 | 岗位条件 |
1 | 医学美容科技师 | 2 | 1.中医外科学(皮肤美容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4.临床动手能力强,有较好的美容外科手术基础,能熟练独立地完成医学美容各项临床治疗操作及皮肤美容外科手术; 5.形象气质佳,品德端正,有较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 6.优先条件:参加过毛发移植培训、激光治疗培训; |
应聘者在简历中提及的每一项学历、资历、奖励等,均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若在简历中提及的信息无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则视为虚假信息,根据招聘要求,我院可认定为无效简历。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资格认定、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附件《应聘简历表》的格式要求填写好个人应聘简历,简历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投递至电子信箱1619144252@qq.com。凡未按要求投递的简历,或简历填写不规范不严谨的,一律视为无效简历。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简历投递。
此招聘有效期至4月11日17:00止。
四、招聘流程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我院将按照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程序,组织进行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二)具体流程
接收简历→资格审查→专业素质考核(笔试、面试)→综合面试→体检→录取公示→录取。
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查,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应携带本人简历1份以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结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其他
此次招聘人数为计划招聘人数,实际招聘人数可根据应聘人员质量及招聘考核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简历投递邮箱:1619144252@qq.com
联系电话:028-8776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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