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清华附中嘉兴学校(简称清华附中嘉兴学校)位于历史名人辈出、文化底蕴深厚、中国革命红船启航地——嘉兴南湖区,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市属公办学校,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分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和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300亩,是嘉兴市“百年百项”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学校总体办学规模为120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初中36个班,高中36个班。满轨制运行后,全校师生可达5500人。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由清华附中本部派出优秀管理团队进行统一管理。学校以红船精神和清华文化为引领,以“世界一流、中国根基、清华品质”为办学目标,以“为卓越创新人才奠基”为使命,依托清华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秉承和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和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经验,在基础教育改革中大力推进科技、人文、艺体创新实践,努力打造以教学为主体,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科竞赛人才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以及高素质艺术人才培养的一体多翼的办学格局。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小学语文 | 5 | 1.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职教师(需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
2 | 小学数学 | 5 | 1.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职教师(需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
3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1 | 在职教师,需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
4 | 小学音乐 | 1 | 在职教师 |
5 | 小学体育 | 1 | 在职教师 |
6 | 小学美术 | 1 | 在职教师 |
7 | 初中数学 | 2 | 1.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职教师(需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
8 | 初中语文 | 1 | 在职教师需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
9 | 初中社会与历史 | 3 | 1.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职教师(需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
10 | 初中英语 | 1 | 在职教师需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
11 | 初中科学 | 2 | |
12 | 初中心理健康 | 1 | |
13 | 初中音乐 | 1 | 在职教师 |
14 | 初中信息技术 | 1 | 在职教师 |
15 | 初中冰上教练员 | 1 | 冰球、花样滑冰、速度滑冰运动方向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小学校(含高中)在职教师(其中南湖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除外)。
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冰上运动项目教练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4.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③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④学历、学位证书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在职教师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有2年(含)以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4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4日以后出生);
③应聘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冰上运动项目教练员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运动项目的教练员资格证书;
③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须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名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可先不提供)、职称证书、现单位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教练员资格证(冰上运动教练员)等扫描件;
(5)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4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备注好相应材料名称)。
报名邮箱:qhfzjxsy2021@163.com
联系咨询电话:15825726699,0573-83620852(王老师)
电话咨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4日(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公布(查询)。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线上说课加答辩、后线上试讲加答辩的形式。
1.线上说课加答辩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掌握教材程度、教学方案设计、教学理论应用以及教学基本功等基本素质;
(2)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说课成绩不及格者不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3)说课成绩不列入综合成绩计算;
(4)线上考试平台为腾讯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线上试讲加答辩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社会与历史岗
位的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入围试讲的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试讲的人员;
(2)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
(3)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试讲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4)线上考试平台为腾讯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在体检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与考察;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职称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早上8:00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2.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在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统一在2022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全程监督,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15825726699,0573-83620852(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南湖区教体局)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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