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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武汉航道局2022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21:03     浏览量:1557

长江武汉航道局是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长江干线上巢湖至陆溪口349.2公里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为加强长江武汉航道局人才队伍建设,经上级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江武汉航道局现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招聘类别

拟聘工作岗位

资格条件要求

计划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1

应届毕业生

宣传文秘岗位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写作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

应届毕业生

党务法务岗位

法学、政治学、哲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二、应聘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2.2022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3.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长江武汉航道局招聘邮箱:whhdrs@126.com。

(二)报名材料。

1.《长江武汉航道局2022年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手写签名);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读时的成绩单复印件等;

5.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单(截图,应包含姓名和笔试成绩部分);

6.本人获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等;

7.其他有关材料等。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17时整截止。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直接采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五、面试

组织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等情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长江武汉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whhdj/)上进行通知或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5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足5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以上(含70%)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

体检由长江武汉航道局统一组织,在单位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考察工作由长江武汉航道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拟聘人员

长江武汉航道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长江武汉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whhdj/)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我局通知的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局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长江武汉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whhdj/)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招考信息。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取得联系。因个人通讯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应聘人员误考、迟考的,后果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

(五)以上招聘的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具体以我局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六)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长江武汉航道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7-82763543。

(七)长江武汉航道局其他岗位2022年度事业编制招聘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长江武汉航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李老师,027-82763545(工作日)。

傅老师,027-82763638(工作日)

长江武汉航道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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