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
新媒体编辑运营1名、美术编辑1名、文字采编1名。
(二)工作地点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全媒体中心。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全市常住居民,年龄在18-35周岁,身心健康,户籍不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新媒体编辑运营岗位
1.中文、新闻和新媒体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擅长文案策划、活动策划、话题策划和口碑营销,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抗压能力强;
2.能够参与平台日常直播栏目策划和执行;
3.具备快速制作短视频等新媒体作品的能力,具备新媒体推广等相关技巧和组织线上线下粉丝活动能力;
4.有微信、微博、抖音运营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运营新媒体账号粉丝100万+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原创文章阅读量10万+的优先。
美术编辑岗位
1.美术设计、广告设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媒体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2.擅长插画、画册等文创产品设计;
3.精通coreldraw、photoshop、il-lustrator、indesign等设计软件,具备扎实的美术基础与良好的手绘能力,审美和色彩把握能力强,能独立策划完成海报、画册、图片展设计制作。
文字采编岗位
1.新闻传播、影视编导、中文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能够独立完成信息、通讯稿的采写,有选题策划、写深度报道的能力。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创意策划能力;
3.了解传媒行业,对热点事件、新闻动态有较强敏感性;
4.能熟练使用photoshop等图片处理软件;
5.有媒体或相关从业1-2年以上工作者经验优先;
6.有省部级以上报刊、电视媒体刊发作品者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
2.报名邮箱:2669062990@qq.com。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下载附件:报名表)附上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申请书;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如是退役军人,一并附上退伍证或复员证复印件一份;
4.联系电话:0797-7391869。
(二)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实操和面试三项。
1.笔试。报名文字采编岗位人员开展笔试,时间120分钟,现场根据提供相关文字信息和素材撰写1000字以上的通讯稿件,由裁判组审核打分,择优进入面试环节。
2.实操。报名美术编辑和新媒体运营岗位人员开展实操,时间120分钟,现场根据提供的相关文字信息和素材,分别制作海报和短视频,由裁判组审核打分,择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被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四)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五)体格检查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标准执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费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实操、面试分数均相同者开展体能测试,以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科室提出录用意见。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待遇与要求
(一)正式录用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三年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按照优绩优酬原则,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纳入绩效管理并办理“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加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参照消防救援人员伙食标准保障一日三餐,按程序加入党(团)工会组织享受相应待遇等。
(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录用后统一发放服装,实行行政班制和应急宣传值班制。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其它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应聘工作。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