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清河门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清河门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名女性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进;
2.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户籍地为阜新地区且身体健康的居民,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7日(含)后出生),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技术等级、公安英烈或者因公牺牲、病故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和近亲属,考生年龄可放宽到1981年4月11日(含)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视力正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6.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4)按照《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
(5)全市公安机关已经纳入层级化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以及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被聘用辅警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http://www.fxqhm.gov.cn)下载并填写《清河门区公安分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也可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直接领取,并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不含法定假日)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运动员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同时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原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需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清河门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部招录程序,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考生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2022年4月15日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1.5,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具体将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通知,请考试在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报名考生所留联系方式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招录考试项目的情况发生,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办法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相关文件和工作岗位需要,以下情况面试加10分(同时具备不重复加分),加分后不得超过面试总分100分:1、有过乡镇或者社区工作经历;2、公安或者政法院校毕业生;3、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前三名成绩的;4、退役军人;5、会计、计算机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生。6、正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全警实战大练兵警务技能战术和体能普训普测档案》进行,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需要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妊娠期以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果上述情况人员参加体测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3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公布人选名单。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针对招录人民警察部分项目单独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终止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安联审考察
按照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相关文件规定,清河门公安分局对完成面试、体测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公安联审,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考察,对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考生,取消招聘录用资格。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从源头上保证警务辅助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对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服从分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期满经岗前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劳动用工合同,实习期半年后经考核合格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层级套改管理。
(二)待遇
试用期、实习期月工资1580元,层级套改后享受层级辅警待遇。缴纳“六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险),服装统一由单位提供。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和上下班通勤车(市区内至清河门区)。
本招聘公告由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清河门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阜新市清河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