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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8:32     浏览量:2555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引进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自治区首批命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拥有20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内分泌科、妇科是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支撑学科,中医科是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药学部是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肾病科是自治区血液透析培训基地。心血管病介入术、普外科微创手术、骨科关节置换术、糖尿病足介入术、血液透析治疗、消化内镜检查和镜下治疗、妇科海扶刀等特色技术在疆内处于先进水平。

医院是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新疆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曾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十佳标兵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连续20余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引才对象

海外留学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三、引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事业发展;

(五)具备岗位条件要求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录取环节的人员;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引才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发布引才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1/flm_list.shtml)、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新疆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七、引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18:00内将报名材料相关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ydwfyzp@163.com)。纸质版报名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2)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PDF格式);

(3)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6)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3.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面试及学术水平考核

面试及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引进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引进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试工考核

由引才中心(科室)组织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组织考核,成绩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总成绩=试工成绩×60%+面试及学术水平考核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对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将对引进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引进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引进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引进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告;如有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引进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推荐引进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引进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车老师

联系电话:0991-7598464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7598416

九、其他事项

(一)引才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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