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安置宜川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就业,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延人社发〔2020〕153号)和《关于<宜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实施方案>的批复》(延人社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宜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稳的原则。
二、招聘安置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31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2019年入伍,2021年退伍,按照中共宜川县委办公室、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12〕106号)和《中共宜川县委常委会纪要》(〔2018〕13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31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安置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14日在宜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x.gov.cn/)发布招聘安置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8:00至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宜川县人社局
3.报名时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入伍登记表、《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个月有效期(教育部学信网www.csi.com.cn打印);《宜川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
4.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测试申论及写作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对于出现多名应聘人员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情形,一律按照
该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其余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所有报考人员,按照考试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次招聘剩余空缺招聘岗位里自主选择应聘岗位。招聘岗位一经确定或选定,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
确认,不允许重复进行二次选择。
(四)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五)政审
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考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在宜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印发招聘结果、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人员的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待遇
新聘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
(九)疫情防控
1.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宜川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2.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3.有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宜川县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禁止进入考点。
4.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8.所有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为确保广大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招聘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延安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五、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安置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1-4627947(宜川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