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2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4月1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8:00—4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2022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ytjkzhgk@yt.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学历”(“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网上报名未发送《报名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535-6700915)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网上初审
4月26日17时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告知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4月26日 17时前向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535-6700915)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笔试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查询。报考传染病防制科科员A岗位的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关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具体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本简章附件8。
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时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时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招聘时间安排、防控注意事项等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本简章附件8。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传染病防制科科员A岗位只面试,其余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发放准考证时间会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传染病防制科科员A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时,可视情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初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后因弃权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内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另行发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传染病防制科科员A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中心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中心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笔试、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公平、公正、公开。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535-6700915
复核电话:0535-6700907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址:https://www.ytscdc.cn/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yantai.gov.cn/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35-6246561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