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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4-18 22:03     浏览量:2019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勒泰地区面向其他省区市高校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4个岗位366人。

一、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5日至2003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新疆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限制报考资格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详见《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22年新疆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职位表》、《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查阅及下载地址: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http://www.xjalt.gov.cn)及所赴院校官网。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1.招聘方式。分为公共科目教师招聘及专业教师招聘。公共科目教师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专业教师招聘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须在笔试和面试中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别计入笔试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时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60%;面试时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1)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自治区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自治区级一级、二类大赛前6名)。

(3)符合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特殊人才。(其他特殊人才类别详见《职位表》(附件1))。

2.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1)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高校专场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提前填写《2022年新疆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3),并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命名推荐表,发送指定邮箱(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应聘)。招聘会现场应聘人员将《推荐表》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

报名邮箱:岗位代码为2022001至2022030发送至azyzzrsc0925@163.com

联系电话:0906-2110925、18719919769(魏老师)、18299768704(杨老师)

岗位代码为2022031至2022041发送至860777098@qq.com

联系电话:0906-2316762、18083976600(王老师)

岗位代码为2022042至2022194发送至76096548@qq.com

联系电话:0906-2103273、18892918088。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应聘人员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需提供:

①《推荐表》3份(自行下载)、学生证、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原件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原件及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③个人推荐材料(应含高校成绩单、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实习情况、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④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笔试。(须增加笔试的岗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①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题型比重原则上不低于60%。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答题。

②笔试方式。本次笔试由招聘小组现场组织,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纪考生成绩无效。

③笔试分数线。笔试分数线由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面试。面试工作由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①面试要求。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须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在面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

②面试方式。采取面对面问答、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和专业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总成绩计算。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公告发布。

(5)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在招聘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小组另行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6)签定协议。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规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由用人单位、拟聘人选、所在学校三方签订协议,明确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学校相关聘用事宜。

(7)公示。体检合格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院校官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确定拟聘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确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

(8)聘用。

①调档。2022年7月15日前,报考地直部门的拟聘人员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和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学生档案寄至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报考地直教育系统的拟聘人员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和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学生档案寄至阿勒泰地区教育局,报考县(市)、乡镇岗位的拟聘人员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和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学生档案寄至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②签订聘用合同。2022年8月15日前,拟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

(9)待遇。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与职业院校公共科目教师招聘程序一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与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担当和执行能力、思维反应与应变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四、监督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19309069263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2100271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阿勒泰地区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报考者要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做好相关准备。

(二)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违反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阿勒泰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简章》所附相关文件与《简章》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简章》由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6-2103273

阿勒泰地区赴其他省区市高校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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