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特别提醒: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的考生须同步参加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也可以同时报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意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考生,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查询《关于阿克苏地区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采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的公告》(http://www.aks.gov.cn/zwgk/rsrc/sydwzp/20220416/i786665.html),招募岗位代码为999999(详见附件1),“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另行通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分批分类实施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4月18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4月18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18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8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4月18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专业,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人员;
8.技师学院(含高级技工学校)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分别视同中专、全日制高职(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
9.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地、县(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执业护士证书;
10.报考人员涉及学历、学位、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服务期限、婚姻状况,计算机水平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截止时间的,均以2022年4月18日(含当日)为限;
11.具有符合报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1.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户籍条件
以下人员可视同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户籍:
①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以及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
②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③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视同为高校所在地户籍;
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市(团场)户籍可视同其所在地户籍。
阿克苏地区户籍与上述新疆户籍认定方式相同。
三、报名、缴费、公告方式
相关公告、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通过阿克苏招聘网(www.xjakshr.com)、阿克苏政府网(http://www.aks.gov.cn)(阿克苏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及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文化体育类、卫生类、综合类。具体岗位详见《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程序按照发布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视招聘岗位类别确定。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网络报名
(1)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登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招聘简章、招聘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2)网络报名审核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印证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填报。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3)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别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相关专业及专业类别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岗位要求专业类别的,但所在毕业院校能提供符合专业类别的证明,视同为符合选报岗位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双专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其中任一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仅取得相关专业的学位证书,但无学历证书的,不符合岗位学历要求。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
(6)如期毕业但因助学贷款未能还清暂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助学贷款证明及毕业证明,并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及时向报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2.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4月18日12:00 - 25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9日10:00 - 26日18:00
打印报名表时间:4月19日-26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6日-21日(教育文化体育类岗位不打印)
3.缴费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15元,笔试费80元,面试测评费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考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教育文化体育类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
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写作》(其中:《综合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测试内容包括:常识部分、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卷面总分100分;《写作》为主观性试题,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卷面总分50分),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5月21日下午16:00(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加分
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及以上、2年的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已满但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不予加分;
③报考卫生类中的医师岗位,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仅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在报名时没有选择加分选项的,不予加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要求
笔试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1)报考教育类岗位考生直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入闱面试环节。
(2)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人员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9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人员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资格审查表》(附件3)(须贴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准考证》(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其中:
(1)阿克苏地区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生源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当地考入各类高校人员,此类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等);新疆生源按上述要求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新疆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且户籍不在新疆的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上述(3)、(4)条所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8)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0)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关系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教育文化体育类岗位面试要求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文化体育类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实操)、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三种测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测评方式不同,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测评方式为“实操+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应根据岗位要求,先进行实操环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操作并达到相应标准。实操合格的入闱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
测评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试讲:考生按照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自行确定两个不同的试讲内容,每个试讲内容提前准备完整教案一式7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面试当天交工作人员,由考官从两份教案中随机抽取一份作为当天试讲内容;
(2)试讲时间不超过12分钟,试讲过程中必须有手写板书;
(3)试讲结束后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4)面试当天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出场顺序。
面试总成绩计算
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的,试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操主要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试讲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逻辑思维、人际交往意识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水平。
面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不合格,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当次面试所在面试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试讲部分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面试要求
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当次面试所在面试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岗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
凡因身体等各种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的(如孕期人员、伤病期间人员、身体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等),不适合报考有体能测评的招聘岗位。
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招聘环节。
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附件6)执行。
报考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队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7)执行。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
1.体检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其中: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同一岗位体能测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其中: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同一岗位体能测评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需在3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到指定其它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事业单位进行考察政审,按照考察政审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5),考察政审结束后,将《考察政审表》、个人档案提交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事业单位。
考察政审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考察政审内容:对被考察政审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考察政审结束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事业单位统一将考察政审结果报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公示
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阿克苏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限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举报不实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并按要求修改或确认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 0997—2283118
政策咨询电话: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97—2281306
阿克苏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997-2180197 2180175
监督电话: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 0997—2122453
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附件1: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附件2: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附件3:阿克苏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