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溪市高层次人才驿站管理办法》和兰溪市关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上限 | 专业要求 |
1 | 教学科研岗 (专任教师) | 7 | 40周岁 |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工商管理(电子商务)、金融学、新闻学或传播学、环境工程(水污染控制)、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环境设计) |
2 | 非教学科研岗 (辅导员、高级管理) | 7 | 40周岁 | 不限 |
总计 | 14 |
备注:
1.实际从事行业与岗位需求相符的,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现聘在管理七级职员岗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和职业道德,近五年未受过党纪行政纪律处分,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3.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岗位持续工作至少5年。
(二)申请对象应符合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中符合1-9条件者放宽高校工作年限要求且优先考虑: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考上在职博士。
3.获省级教坛新秀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含优秀辅导员)称号。
4.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或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5.入选地市级及以上人才梯队者。
6.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6项及以上。
8.主持省、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
9.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全国次高奖及以上奖项。
10.专任教师岗须具有高等学校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考核良好,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教学科研项目或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至少一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三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获得过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符合学院认定的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5)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获得省教育厅确认的学科竞赛省级次高奖及以上或其他竞赛国家级次高奖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新苗项目立项。
(6)近三年科研成果计分达到行知学院讲师岗位科研业绩要求的150%及以上。
11.非专任教师岗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5年高校工作经历且辅导员工作满3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普通本科高校科级干部或独立学院中层干部满2年;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近5年至少2次优秀或近3年至少1次优秀;在学生管理、思政教学、思政研究上表现优秀。
(2)具有实验、图资、会计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级职称;从事高校相关技术管理工作满5年;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近5年至少2次优秀或近3年至少1次优秀;能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技术管理与服务,具有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独立开展岗位业务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3)从事高校管理工作满5年;受聘高校管理七级岗或管理八级岗,或担任过普通本科高校科级干部或独立学院中层干部满2年;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近5年至少2次优秀或近3年至少1次优秀;具有主持或协调科室工作能力,能独立起草或制定对学校或本部门全局有影响的报告、文件等。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完整填写后的《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应聘报名表》(附件)发送给联系人。面试时应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其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材料评审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专业(岗位)技能答辩或试讲,材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报销。
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
(四)录用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兰溪市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聘用制,并享受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人员办理离站手续,同时取消其事业编制身份。
2.入站人员的岗位聘任根据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实际岗位数情况和要求聘岗。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邮编:321100)
电话:0579-82291386、0579-82298536(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办公室)。
电子邮箱:xzzp@zjnu.cn,邮件主题设为“高层次人才驿站+岗位+姓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具体负责。
2.本次招聘工作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纪委办公室、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2291187、0579-88891752。
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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