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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2022年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招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0 19:42     浏览量:1307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2号),晋安区拟面向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本科高校2022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18:00。

2、报名地址:采取网络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应聘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若因疫情影响,审核改期将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jaq.fuzhou.gov.cn/xjwz/ztzl/jy/)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三八路溪口124号)。

3、资格审核材料:报名审核表、报名审核材料清单、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优秀师范生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现场资格审核当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核酸检测报告上的采样时间起算)。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因疫情等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994197)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经协商同意后,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

5、报考人数与相应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

六、招聘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回答专家提问(岗位信息表中学科岗位前标注“★”的岗位在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测试)。

3、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3比例要求,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因疫情等原因导致面试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下同)发布。

4、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计划的1:1比例,按照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末位同分的,加试一场考核,以加试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5、信息公开:进入考核人选名单、考核成绩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按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区人社局组织通过审档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资格审核人员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核当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核酸检测报告上的采样时间起算)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带有“*”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会场内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不带有“*”,但现场体温检测不合格(≥37.3℃)的人员,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复检,复检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进入场。复检体温仍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场。

2、本次招聘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晋安区教育系统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83994197)。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会解释权归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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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二维码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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