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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关于公开选聘十五运周期手枪项目教练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0 22:13     浏览量:1415

为更好地备战第十五届全运会,持续巩固河北手枪项目竞争优势,根据中心十五运周期教练员岗位空缺实际及《河北省体育局引进聘用高水平教练员规定》(冀体人字〔2020〕10号),报请省体育局党组同意,拟面向社会(不限国籍、不限省份)公开选聘手枪项目主教练,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手枪项目主教练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不限国籍、不限省份;

2.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和较高的执教水平,有能力完成训练和参赛任务;

3.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队伍长期训练及比赛要求;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坚定完成本项目任务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

6.在以往执教经历中,未出现过违法、违纪、兴奋剂事件;

7.聘任项目与本人之前从事项目相同。

(二)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河北省体育局引进聘用高水平教练员规定》(冀体人字〔2020〕10号)中规定的条件:所培养运动员取得全运会、世锦赛和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奥运会前八名的主管教练或者在运动员时期取得奥运会前三名或者所培养运动员输送后取得奥运会前三名的主管教练。

2.取得中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手枪项目执教工作经历;所培养或输送运动员在近两个周期内取得2次全国冠军及以上成绩。

3.高水平运动员,在近三个奥运周期内取得奥运会、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手枪个人项目前八名、亚运会手枪个人项目前三名。

三、岗位职责

(一)承担十五运周期全运会任务;

(二)负责本班组的训练、参赛等工作;

(三)按照中心要求,负责本班组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按照队伍整体训练参赛计划制定本班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业务研讨和学习活动,协助科研团队、体能团队共同做好本班组的科研、体能工作,提高竞技水平;

(六)负责本班组运动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

(七)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

四、待遇与管理

(一)符合《河北省体育局引进聘用高水平教练员规定》(冀体人字〔2020〕10号)条件的主教练,实行年薪制,根据本人条件及承担任务等实际,年薪20万-100万(税后);其他条件的主教练,参照中心同等条件人员,双方协商确定工资和待遇。

(二)我中心与聘任上岗的主教练签订聘用合同书。原则上,聘期为实际到岗时间至第十五届全运会结束当年12月31日。在任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情况以及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将随时与其中断聘任合同。

(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年度比赛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训练考核成绩、队伍管理情况、全省项目发展现状都将作为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及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的教练员直接解聘。2023年进行中期考核,将根据2021、2022年全国比赛成绩、人才输送、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全省本项目发展现状等情况对聘任上岗的教练员实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的教练员将给予一定的扶持,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将中断聘任合同。

五、选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如有意向的教练,请将个人信息、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竞聘报告于2022年5月31日前发送至hbstyjsyzx@163.com。

(二)竞聘演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需参加中心教练员选聘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竞聘演讲。要求涵盖以下内容,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每人演讲时间6分钟。

①围绕河北省体育局党组提出的全面超越要求,阐述具体工作目标和思路;

②针对新周期项目规则变化,用改革创新思路阐述执教期间如何发挥好省队教练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基层运动队指导与后备人才培养、省专业队训练及国家队人才输送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三)报省体育局审批备案。根据选聘演讲和教练员综合素质情况,由中心教练员选聘工作小组审核并提出建议人选,经河北省体育局射击射箭运动中心批准,报河北省体育局审批备案。

(四)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任上岗。

六、其他事项

(一)不办理调入手续。

(二)聘任人员在中心执教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河北省体育局、射击射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联系人:翟阳明联系电话:0311-85266558

河北省体育局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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