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平区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昌平区协管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回龙观街道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招聘岗位:行政执法辅助岗
2. 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
3.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4.北京市昌平区户籍;
5.不提供住宿。
(二)岗位条件
1.年满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2. 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3. 能够适应经常外出执勤,工作较为艰苦;
4. 品行端正、踏实肯干、敢于吃苦、责任心强,工作耐心、认真、细致。
三、工作地点
回龙观街道办事处。
四、工资待遇
税前工资每月3200元,按北京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聘用形式
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时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六、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4月27日12时--2022年4月29日12时。
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拟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回龙观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内容需填写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右下角本人签名需手签;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 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户口是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及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信网”电子信息备案表打印件1份。
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lgcgzfd@163.com(邮箱),纸质版材料待录取后交至回龙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注:
1.附件名称及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城市协管员报名”。不要重复发送报名表。
2.未按规定时间范围报名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表内容,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的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最终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报考人员各方面情况,经街道工委研究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或昌平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开展体检工作,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费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街道工委批准,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本人原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员,经街道工委研究后,将依据面试成绩顺延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指定的劳务派遣企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离职。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回龙观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七、注意事项
1. 报考者需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面试报到时,应出具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核验本人健康宝(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配合做好现场体温检测、登记。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此次考试资格。
2. 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3. 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10-824197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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