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引进优秀人才,推进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8名(其中应届毕业生86人,在职教师12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共计招聘98名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名额详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在总招聘人数范围内,根据应聘人员情况,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人数可适当调整)。
2.招聘范围: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岗位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洋浦籍建档立卡贫困户。
3.招聘地点:西北师大、华中师大、安徽师大、河北师大、哈尔滨师大、海南师大。(注:招聘小组根据各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线上报名情况新增或删减招聘地点)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洋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条件,拥有与所报岗位相匹配的学科背景和教师资格证,能履行教师的义务,身心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2年8月份到岗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2020、2021、2022届未签约毕业生):
小学教师: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中学教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计划内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国家计划内统招免费师范类本科生。
(3)国家计划内统招“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普通本科生。
(4)国家计划内统招普通师范类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至少一次,或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居院系同届毕业生前30%。
2.中学在职教师岗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或县级及以上政府(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书(面试时带原件)和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295923821@qq.com,第一批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第二批报名时间待定。
线下报名设点为:西北师大、华中师大、安徽师大、河北师大、哈尔滨师大、海南师大。(应聘者提前关注设点院校网站招聘宣讲日期,宣讲日当天进行现场报名),其他院校的应聘者可以择近到其中1所设点院校参与应聘。
(二)初审
应聘时须递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面试时带原件)和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现场公示,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人。
(三)考试
1.报考应届岗位的本科考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均为100分)。
2.报考应届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为面试分数。
3.笔试、面试场地均设在招聘院校,根据设点的不同,笔试分别采用不同的试题进行闭卷考试。面试的主要采取微格教学的形式。侧重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热情、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含普通话)、班级管理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学科教学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面试分数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察
根据每个站点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应届岗位考察方式为联系考核人员的导师或院系负责人,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具体表现,全面考察衡量。在职教师考察方式为联系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单位,对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五)拟聘与签约
招聘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招聘岗位及职数,并统筹考虑其他招聘点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由招聘小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加盖儋州市教育局公章。
(六)体检
应聘者需报名时提供近一月的县级以上二甲医院体检报告或签约后1个月内提交体检报告。8月份报到前,招聘小组将统一组织一次体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和参加统一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政策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七)聘用
经洋浦经济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儋州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审议批准后,由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898-23585667 儋州市纪委监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898-23328166 市教育局信访办(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待遇。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硕士研究生、特级教师录用后可享受管委会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但须服务洋浦满五年,在洋浦工作不满五年离职或调动的,应退还领取的特殊人才津贴。
六、联系办法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7789774824
邮 箱:295923821@qq.com
本公告由儋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儋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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