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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6 10:07     浏览量:1899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强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解决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公开招聘检验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5 日--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2年4月25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考生报名申报依据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均为2022年4月25日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5月1日8:00至5月3日12:00。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937 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料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红底,jpg格式,小于100kb)。

考生因个人原因虚报、瞒报与报考岗位不符的专业、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日8:00至5月3日15:0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限内考生未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报名费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考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受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准考证) 。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免笔试、通过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请考生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

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即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具备拟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不符合招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及规定地点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并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准调离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为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0434--4219889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3330165207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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