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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7 15:01     浏览量:1241

工作需要,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及工作责任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7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五)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六)专业不限,财经类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来宾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购买规定的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办邮箱:lbxcb4278829@163.com,原件面试时备查。

现场报名:下载并填写《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该表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来宾市来华投资区荣和路6号市纪委监委办公楼5楼511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面试

我办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后,按规定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未尽事宜,可向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咨询,咨询电话:0772—4278829,联系人:卢波。

本公告由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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