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以下简称“精医中心”)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四川省卫健委领导下,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院本部”)下属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精神医学科学研究、数据分析、临床医疗及专业培训,牵头管理全省精神卫生等工作。被纳入四川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年度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十大民生工程之首。精医中心作为院本部“一院多区”整体发展规划的温江院区,临床业务纳入院本部“一证五点”协同发展,目前开设神经心理科、疼痛医学中心、心身消化科、PICU、综合心身/儿少科、神经内科5等临床科室。
因业务推进需要,拟招聘护理人员16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无其他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的要求。
二、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邮箱投递: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账号:scsjingyizhongxin@163.com,主题命名为“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所需资料如下:
1.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PDF扫描件(正反面在一个页面)。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PDF扫描件(若为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应届毕业证明)。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在校成绩单PDF扫描件。
6.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等专业相关证书原件PDF扫描件。(若未提供相关证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获奖证明。
(三)应聘资格的取得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进行简历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参加应聘,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应聘合格后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入职及递补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与精医中心建立劳动关系,按流程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者放弃入职,则按照总成绩先后排名进行递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1020030 黄老师
监督电话:028-81020036(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纪检)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