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公办学校(园)教师队伍配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58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日至2004年5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3)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附件1),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
(1)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财务人员岗须取得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3)保健医岗须取得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4)教师岗须取得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放宽条件。报考教师岗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作要求,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1)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
(2)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
9.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园)2022年教职工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xdz.xa.gov.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西安高新和看见高新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gxjszp.haorc.com。
2.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日9:00至2022年5月6日18:00(5月6日18:00之后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5月5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情况。5月5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的报名情况。
5.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岗须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5)财务人员岗须上传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电子版;保健医岗须上传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6)符合放宽条件的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或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须提供认定证书以及评审文件。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选择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3)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招聘后续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四)初试
1.各招聘学校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初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根据同一学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不足1:5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1.各招聘学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面试主要采取微课、说课(讲课)、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4.根据同一学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不足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六)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环节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多段工作经历的分段提供。报考教师岗位的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报考其他岗位的须重点证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3.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必须与报名信息及资格初审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资格复审资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复审资格等形成的缺额,通过综合研判后,可递补,也可空缺。递补时,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各岗位笔试内容如下:
(1)教师岗为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2)保健医岗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卫生相关专业知识;
(3)财务人员岗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八)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1.5)×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根据同一学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
(九)体检及考察
1.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按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考察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考察。
5.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通过综合研判后,可递补,也可空缺。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从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印发《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通知书》,新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不再办理调动手续。学校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应聘学校明确3-6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3.新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录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三、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教职工为全员聘用制,待遇参照省、市及高新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动态,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并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同时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二)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试、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各环节公告将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统一发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并及时关注,自行查阅;另外,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电话号码,因未及时查阅公告和通讯不畅错过相关时间节点招聘工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029-87650695、029-85246345,主要解答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络技术咨询:4008228076,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信息表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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