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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1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5 15:20     浏览量:2395

因工作需要,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3日至2002年4月13日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有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系统、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经历;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72-4274922。

3、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4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4、报名所需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系统或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一份,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0KB以内,以考生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对考生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2.复核:由办公室负责人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2020年4月30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四)面试

政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政务中心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

1.面试内容及形式:采取“演讲+答辨”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演讲、答辨各占50分。

2.面试程序

1)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面试顺序。由考生按报名先后顺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得列为考核、体检人选。

4)注意事项。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透露个人有关信息的,扣减面试总成绩的10%~3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考核和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核。由政务中心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由政务中心组织考核合格考生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政务中心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或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对拟聘人员的异议的,由政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市编制、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政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以上公告,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组联系,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72—4274922。

 

附件: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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